2016年乌当区新庄保障房分配方案 根据国家、省及我市有关住房保障的政策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按照“以人为本,好事办好”和解决住房困难与改善住房条件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本次分配的乌当区新庄保障房项目位于乌当区高新路,是由贵阳市住投公司建设的公租房,全部为电梯住宅,共2669套,面积40-60㎡,一室一厅348套,两室一厅2321套。 二、配租对象 三、分配原则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分为两部分进行。 (一)单位、企业员工申请的。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其申请套数将相应的房源数量发送到各单位、企业,由单位企业自行组织分配。 (二)乡镇、社区居民申请的。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社区居民的申请套数将相应的房源数量发送到各乡镇、社区,由乡镇社区组织进行分配。 本次分配的新庄保障房房源充足,为确保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分配任务,各单位、企业,各乡镇、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引导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员申请入住新庄保障房。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本次分配工作申请人员先到先得,应保尽保,分完为止。分配工作完成后及时办理入住手续,逾期未签订租住协议的,视为放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四、租金确定 此次分配的乌当区新庄保障房项目由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公司(下称市住投公司)统一管理,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标准为 5.00元/平方米/月。租金收取方式由市住投公司确定。 五、申请分配条件 在本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家庭、单身人员(包含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单位企业员工、年满18岁的本市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六、申请分配程序 (一)单位、企业员工申请及分配 1、符合保障条件的单位、企业员工家庭或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所在单位、企业提出住房实物分配申请,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单位、企业将申请资料收齐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贵阳市公租房保障系统后,将资料报送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单位企业申请住房套数将相应房源发送各单位企业,单位企业根据对应的住房套数自行组织分配,分配结束后,将分配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乡镇、社区居民申请及分配 1、符合保障条件的乡镇、社区居民家庭或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其户籍所在地(外来务工人员在其居住地)乡镇、社区提出住房实物分配申请,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乡镇社区将申请资料收齐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录入贵阳市公租房保障系统后,将资料报送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乡镇、社区报送的申请住房套数将相应房源发送乡镇、社区,乡镇、社区根据对应的住房套数组织进行分配,分配结束后,将分配入住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到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签订协议入住 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企业,各乡镇、社区报送的分配入住名单向入住对象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通知书》,入住对象须于规定时间内持通知书到市住投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并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住房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住房保障部门责令其退出公共租赁住房。 1、将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让、转借和从事经营活动的; 2、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的; 3、累计6个月未在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4、采用虚报隐瞒户籍、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等欺骗方式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 5、未按时填报《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表》的; 6、参加集资建房、购买商品房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私有房屋的; 7、法律、法规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应当取消资格的其他行为; (二)配租对象要及时向市住投公司缴纳房屋租金及相关费用。 (三)在承租期间申请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相关部门。经核实后,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取消其实物配租。 (三)法律责任 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公租房实物配租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取消其登记,民政部门取消其低保资格,收回其领取的低保金。情节恶劣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其他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必须在核定之日起30日内退出房屋;拒不退出的,由产权单位责令其强制退出。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单身人员能租到公租房,并按时入住,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乌当区新庄保障房分配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精心组织,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抓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严肃纪律 在分房过程中,要严肃分房纪律,严格按分配程序分房,严禁不符合租住条件的家庭租住廉租住房。区监察局要加强纪律监督,确保分配工作顺利进行。 (三)明确分工 区政府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根据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全力高效做好此次新庄保障房分配工作。 乌当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3日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市已纳入住房保障的家庭以及符合保障条件的本市单位、企业员工和乡镇、社区居民(包含外来务工人员、进城务工农民、年满18岁的本市大中专应届毕业生).
2016年乌当区新庄保障房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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