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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抓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十字决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20     


        近年来,修文县将住房保障作为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重要内容,加大资金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多措并举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组织·制度·资金·协作·审核”是修文县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十字决。

        组织: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副组长,县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住有所居”领导小组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成立了县廉租住房保障中心,调整充实了3名素质好、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住房保障建设有关工作。

        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修文县关于贯彻<贵阳市廉租住房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修文县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修文县廉租住房保障规划》(2008—2010年)、《修文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修文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草案)等一系列文件,对申请条件、保障面积、补贴标准、配租方式、资金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促进了廉租住房有章可循、规范管理,保证了住房保障建设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顺利推进。

        资金:为确保建设资金的调度和使用,坚持每年都将县级土地出让净收益金的10%直接拨入廉租住房保障专户,并将廉租住房资金纳入年初县财政预算,按照当年保障计划进行资金安排,确保资金按时、保量到位。同时把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公益事业,号召广大企业、各界人士参与,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良好氛围。

        协作:结合项目开工时间紧,手续在短时间内不能全部办理完善的情况,通过召开廉租住房领导小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项目手续办理工作任务明确到各有关部门,实行“绿色通道”限时办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审核:为严把准入关,确保真正困难的家庭得到保障,对保障对象实行“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制度,通过乡镇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初审、乡镇人民政府复审和县廉租住房保障中心、县民政局低保科进行复核,层层对申请家庭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同时在各级审核时,将审核情况在公告栏、电视、办公网、《当代修文》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将申报家庭的详细情况告知群众,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体现保障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同时按照“有进有出”的原则,每季度对保障对象的经济收入进行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当年保障条件的年审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规范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编制了《修文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证》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了我县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档案建立工作,使保障对象有凭证,申报资料有档案,审查资料有记录,确保了准入和退出整个保障过程中资料的完整性。

        2007年以来,已建成及正在建设的廉租住房共有1233套,可安置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33户3600余人。全县纳入低收入住房保障户2165户,其中:租赁补贴户数1827户,实物配租户数33户、累计退出户数305户,发放租赁补贴资金242万元,提前一年完成省下达的三年保障2143户的任务。

        在下一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修文县将采取科学选址定点、加大资金投入、实施市场运作、统筹协调推进等措施,确保12万平方米(竣工2万平方米、开工建设10万平方米)公租房建设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切实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成为“廉政工程、民心工程、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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